志愿填报必备知识:什么是“院校专业组”?
(一)什么是“院校专业组”?
“院校专业组”是目前大部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的志愿填报模式。
在这种模式下,高校将招生专业按照一定规则组合成若干个专业组,考生填报志愿时以“院校专业组”为单位进行填报,而非传统模式下的“院校+专业”方式。
(二)“院校专业组”是如何设置的?
1.招生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,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。2.同一招生院校,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,也可以分别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招生,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不能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。
3.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计划属性、生源范围、考生资格、其他特殊要求等应保持一致,如不一致,应分开设置院校专业组。
(三)“院校专业组”下的志愿填报应重点关注什么?
普通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,对考生进入各专业学习提出相应的选考科目要求。因专业培养目标不同,不同普通高校相同专业会有不同选考科目要求。因此,考生在填报院校专业组志愿时,必须重点关注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。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(通用版)》精神,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分为四类:
第一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,即“不提科目要求”,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,再选科目为思想政治、地理、化学、生物学中任何2科的考生均可报考。
第二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,如“物理(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)”,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、再选科目为任何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。
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,如“化学(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)”,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、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;如“化学、生物学(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)”,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、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学的考生方可报考。
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,如“物理、化学(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)”,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、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;如“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学(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)”,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、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学的考生方可报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