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录取规则:
专业清
专业特殊要求:
公安类、司法警察类专业考生要求: 一、生源要求: (一)报考公安类专业考生必须具有福建省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(以下简称设区市)户籍,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,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。 (二)报考司法警察类专业考生必须在福建报名并参加高考,户籍不限,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。 二、政治考察:参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按照《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》中的内容要求进行政治考察,考察意见为合格。 三、年龄要求:16周岁以上、22周岁以下(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),未婚。 四、身体要求: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,详见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、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82号)。同时,还应符合下列条件: (一)身高:男性168厘米及以上,女性160厘米及以上。 (二)体重:男性体重指数在17.3至27.3之间,女性体重指数在17.1至25.7之间。[体重指数(kg/m2)=体重(kg)÷身高2(m2)] (三)视力:任何一侧裸眼视力均为4.8及以上。 (四)色觉:无色盲、无色弱。 (五)外观:无少白头,无胸廓畸形,无脊柱侧弯、驼背,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,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,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,面颈部无瘢痕,无下肢静脉曲张,无腋臭,共同性内、外斜视不超过15度,无唇、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。 (六)具有其他身体缺陷的,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合格。 五、面试要求:主要从报考动机、思维表达能力、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,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。 六、体能测评:表1各测评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合格的,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。 普通专业考生要求 一、普通专业要求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; 二、身体健康,无肢体功能障碍,无各种残疾、传染病及精神类疾病; 三、高考体检不合格的,学院将不予录取; 四、吃苦耐劳,能够接受警务化管理; 五、受职业性质、体能训练要求等因素影响,建议女生慎重报考海外安全管理专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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