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录取规则:
分数优先
专业特殊要求:
一、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其中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中明确“学院可以不予以录取”的,我院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。患有下列疾病者,学院有关专业不予录取: 1.轻度色觉异常(俗称色弱)不能录取的专业:应用化学等专业。 2.色觉异常II度(俗称色盲)不能录取的专业,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,还包括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、产品设计、服装与服饰设计、数字媒体艺术专业。 3.不能准确识别红、黄、绿、蓝、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、按键、信号灯、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:除同轻度色觉异常、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,还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大数据管理与应用、工商管理、会计学、人力资源管理、行政管理各专业。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、黄、绿、蓝、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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