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-长沙 | 本科 | 公办 | 综合类 | 隶属教育部
2000年
1987年
1953年
1914年
专业录取规则:
分数优先
专业特殊要求:
1.轻度色觉异常(俗称色弱)不予录取专业:艺术与科技、应用化学、化学工程与工艺、制药工程、材料科学与工程、环境工程、地质工程、资源勘查工程、生物工程、药学、临床药学、临床医学(八年制)、临床医学(五年制)、口腔医学(五年制)、口腔医学(“5+3”一体化)、麻醉学、精神医学、医学检验技术、基础医学、生物医学工程、法医学、护理学、生物科学、生物信息学; 2.色觉异常II度(俗称色盲)不予录取专业:轻度色觉异常列出专业,及冶金工程、新能源材料与器件、矿物加工工程、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; 3.不能准确识别红、黄、绿、蓝、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、按键、信号灯、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专业:轻度色觉异常、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,及国际经济与贸易、金融学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工商管理、会计学。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、黄、绿、蓝、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。 4.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,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。 5.外语类保送生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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