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录取规则:
分数优先
专业特殊要求:
1.轻度色觉异常(俗称色弱)、色觉异常Ⅱ度(俗称色盲)不予录取的专业包括:医学类(临床医学、精神医学、医学影像学、预防医学、口腔医学、护理学、助产学、康复治疗学、医学检验技术、医学影像技术、生物医药数据科学、药学、药物制剂、临床药学、中药学)、化工与制药类(制药工程)、工学类(生物医学工程)、理学类(应用心理学)等专业。 2.单一颜色不能识别者(不能准确识别红、黄、绿、蓝、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、按键、信号灯、几何图形),除包括色弱、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外,还包括公共管理类(公共事业管理、健康服务与管理)专业也不予录取。 3.其他体检要求限定情况详见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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